2020年第四季度末,纳入统计范围的178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6.3%,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4.3%。人身险公司、财产险公司、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39.6%、277.9%和319.3%。100家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被评为A类,71家保险公司被评为B类,3家保险公司被评为C类,3家保险公司被评为D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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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银保监会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,披露了上述最新险企偿付能力成绩单。疫情影响下,保险业偿付能力充足率仍保持在合理区间运行。但同时,也面临着权益资产大跌等极端压力冲击带来的新风险。
据了解,1月银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部下发《关于开展压力情景下偿付能力指标测算的通知》,要求各险企在2020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数据的基础上,测算六类压力情景下的偿付能力相关指标变化。在业内看来,与此前相比,此次测试有部分情景构造变化反映出防控风险压力加大。